2016年12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場監管局對一企業無證生產消防阻火圈的違法行為實施查處,在查處時依法對涉案物品進行扣押,共扣押消防阻火圈(ZHQ110-CZMZ-X)254箱。2016年12月16日9時20分許,執法人員前往扣押地點實施抽樣時發現現場扣押的涉案物品消防阻火圈產品少了很多,執法人員經過認真清點確定扣押的涉案物品消防阻火圈59箱(共計4248只)已經被非法轉移,而當事人劉X拒絕承認其非法轉移的事實。
執法人員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為維護執法權威,確保物品完整,當即啟動應急程序,將該違法事件向屬地派出所通報。派出所民警在一時間到現場處置;10時許,無路可退的劉X自行將非法轉移的59箱阻火圈送達原扣押地點并如實陳述非法轉移扣押物品的事實。
江山局當即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罰違法行為人劉X,以維護我系統執法權威;2016年12月19日,劉X因構成轉移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的財物,被江山市公安局處5日拘留并處罰款。
該事件的果斷處置,有效震懾了違法行為人的囂張氣焰,強力維護了我系統行政執法權威性,為行政執法過程遭遇不法抵制提供解決思路與方案。 |